《小马宝莉:地球上最后一只小马》转载请注明来源:百花小说网baihuaxs.com

亲爱的日志,

很抱歉我昨天没写日志,昨天我在忙别的事情,现在我只想说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转变。如果你通读了整篇笔记,你也许能猜出来我要说什么,那么讲述今天的经历时我就假设你是从头读到尾的,不去浪费时间说背景情况了。要说的话有很多,不过倒也不至于多到恐怖,因为现在是晚上,我保持清醒都是个巨大的挑战。

但要是我不花点时间把这篇日志写完,我可能就会丧失这个习惯。就算情况已经有所改变,在可预见的未来内我肯定还是会坚持写作,不过生活稳定后我写的日志肯定会短一些。回顾我之前的笔记(孤苦伶仃地留在世上之前的那些),有些日子里我只写了几行字,一旦所有重大生存难题都被解决,最后让这本日志变成那样也挺好。

两天前,我在广播里听到了人声。尽管那个人类的声音很可能只是录音(就和我通过民用波段不断重播的一样),她的话语中也明显包含着极度的痛苦,表明她就和我一样被这个世界放逐、内心极度孤独。这个广播并非来自业余无线电电台,也不是来自短波电台,只是来自那种你在百买思(译注:全球最大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连锁集团)或其他类似的店铺都可以买到的手提电台。

我把找到她定为我当前的首要目标,优先级甚至高于紧急生存需求。我在前晚组装了一个用于检测信号强度的简易装置,并准备了一幅地图,到时候我就把我的检测点一一标注在地图上。今天一大早,我把地图、电台以及一个大号充电喇叭装上了拖车,准备了充足的补给品以防我需要在什么地方过夜,还穿上了我最好的一条运动短裤,戴上了我在人类消失之前常戴的那条项链。当然啦,汉无论如何都不会错过这次旅行,不过我并不知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都做些什么。我开始考虑我是不是该想点办法让他愿意进到栅栏里面,在房子(也可能是车库或别的地方)里睡觉肯定比在外面的不知什么鬼地方睡觉安全些。

我穿成这样,是想向那个陌生人传达出明确的信息。如果她是人类,那她肯定能认出我也是人类,嗯……虽然从外形上看不太明显,但我只能寄希望于此。

没必要详细描述搜索过程,那很无聊。我对这座城市了如指掌,其实不需要地图的帮助也能走遍全城,我只是想在上面标注我的检测点。我把全城分成了若干个小区域,一路走来,我走过的区域画满了标记。她这一整天都在发送信号,不过大多数情况下最好也不过是模糊的静电音,她是真该换个新电台了。

直到我走到我那天“买”衣服的店附近,我才再次听到她的声音。她这次只是在漫无边际地闲谈,追忆她的家人和她思念的其他人,希望他们能在她身边。她说她觉得自己恐怕到不了冬天就要饿死了,因为“面对现实吧,我真的是一无是处,在一座满是食物的城市里都能让自己饿着。”对于一个仅仅独自生活了一周的人来说,她的精神状态实在是令人堪忧。

我现在是在与时间赛跑,因为一旦她这次再停止广播,她也许永远都不会再次出现了。但我没有车,每一步都慢得难以忍受,因此搜索过程最终成了和面——面多了加水,水多了加面1,而不是正常的三角定位操作。

一天就这么过去,我的蹄子更酸痛了,天色也暗了下来。虽然信号愈发强烈,我还是确定不了她到底住在哪。

当时我甚至考虑要不要调头回去。狗叫声和其他令人不安的声音变得越来越响亮,我很清楚我等的时间越久,我就越不可能赶在天完全黑下来、让我变成一个瞎子之前回家。汉在尽全力护我平安,但我们绝无可能战胜大型狗群。

我穿行于高大而又平凡无奇的建筑之间,它们的外表完全相同,都有十几层高,每一层都没有人类活动迹象。我最后决定冒险把我的人身安全赌在一个假说上:即使有人不像我一样把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,而是一天到晚无所事事,他们也会通过发电机、备用电池或其他方式保证电力供应。这个电台可能是手提式的,但我敢打赌就算没有电台,他们至少也会点几盏灯。

有一点可以支持这个假说,尽管它现在对我是个阻碍:我的夜视能力与过去完全无法相提并论。虽然在白天,我眼中的世界比以往更加鲜艳,但一到晚上,哪怕没有什么凶猛的野兽来追杀我,想不把自己绊个狗啃泥都得竭尽全力。

当然了,我没被什么动物追上,也没有摔倒。日暮降临,加州多云的天空变得一片血红,就在此时,我突然发现有栋公寓楼的一扇窗户打开了,从中射出一束微光。我看不到里面有没有人在活动,但任谁也不会把这种橘红色的光芒错认成自然现象,由于电力已经中断数日,我觉得这绝无可能只是一个偶然。

既然窗开着,我也有一个喇叭和里面存着许多音乐的手机,因此我就选了个人收藏里最吵闹、最刺耳的一首流行音乐,然后把喇叭正对窗户调到最大音量,感觉它都要鼓出风来了。

当她靠到窗边一探究竟时,我知道我不再是孤独一人了,从各种意义上都是。我从未祈求要让我的痛苦也降临到其他人身上;我从未祈求要让其他人也困在一颗空寂无人的星球上,经历这种难以忍受的孤独;我从未祈求要让其他人也失去原来的身体,意识困在一个外星生物体内;我也从未祈求要让其他人也本能厌恶曾经喜爱的食物,还因为没有拇指来操作工具而丧失曾经拥有的技能,甚至比那更糟。

她从窗口探出头来,我看到她的脸绝非人类。也许我会因为看到她后略感安慰而羞愧,但要是说我没这么想,那肯定是在说谎。我不再是孤独一人了,不管有什么诡异的魔法改变了我,我都不是它唯一的目标,我没疯。

好吧,也有可能我就是在逐渐发疯,只不过过程比较缓慢。

如果我是有点疯的话,那么我新遇到的这个——雌驹——肯定是彻底疯了:她坚决不告诉我她的名字,至少不告诉我真名,还说她憎恨那个人,说什么如果她能“和他们一起去死”对所有人都更好。鉴于她的屁股上有两朵压抑的阴云,她希望我称她为“阴云遮天(cloudy

skies)”。

没错,她在身体两侧有标记……不知道这个部位在马身上该怎么称呼,屁股这个词好像不对。不管怎样,我确实应该找本马体解剖学书读一读了。

它们不是纹身,只是自然形成于毛皮之上。她的颜色比我更自然,是灰白色,而不像我一样是该死的蓝绿色。我觉得她身上还有一两撮红毛,但十分分散,看起来更像有谁用蜡笔在她身上抹了两笔。

当然了,“阴云遮天”最古怪的一点是她有翅膀——我指天发誓,那真的就是翅膀。它们从她体侧伸展出来,就好像她是一只奇美拉,只不过这对翅膀并没有半点不和谐之处,无论是羽毛还是其他部分都与她的皮毛很相称。它们看着没什么用:它们也太小了,根本不可能举起我们这种体型的生物。你们称这种生物为天马,对吧?就是柏勒洛丰——那个明知凡人不允许进入奥林匹斯山,却依然蠢得企图前往那里的家伙——骑乘的那种生物。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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