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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8年,夏,伯明翰,一个炎热、潮湿的上午。
天空碧蓝如洗,毒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,曾经葱翠欲滴的草地,也变得蔫头耷脑。
街道上空空荡荡的,偶尔看到两三个行人,还都是行色匆匆。没人愿意在这样糟糕的天气出门,大家更喜欢躲进阴凉的房子里,享受空调、风扇带来的凉爽。
只有一个人还待在户外,这是一个十多岁的男孩,他的头发和眼睛都是黑色的,面容白皙似玉,身材消瘦,看上去有些羸弱。
他穿着一条洗得发白的破旧牛仔裤,褪色的T恤衫松松垮垮,鞋底磨得很薄近乎可以透气。
破烂邋遢的打扮总会让人联想到脏兮兮的乞儿,十一岁的梅萨不是乞丐,他是个用奶瓶喂大的孤儿,或者说流浪儿。
梅萨是在一年前逃离孤儿院的,那里的人不喜欢他,他也不喜欢阴沉、压抑的孤儿院。
不遭人嫉是庸才。
出挑的外貌、名列前茅的成绩,梅萨的优秀让他在孤儿院如同鹤立鸡群,又如夜空中最闪亮的那颗星辰。
他的一切都让其他孩子嫉妒到发狂,而嫉妒使人丑陋、使人质壁分离……产生了嫉妒心,自然就有了背后的诋毁之言。
三人成虎,众口铄金,久而久之假的也变成了真的。
于是,梅萨变成了孤儿院里最不听话的孩子,他高傲、他目中无人、他以欺凌别人为乐……当真是人言可畏。
起初梅萨还会辩解几句,争论一番,但孤儿院主管接二连三的斥骂让他对那里彻底失望,所以他变成了现在的流浪儿,出现在了南亩大街。
这条街上都是独栋建筑,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,最差也是个中产。
眼前的7号房屋住着一对年轻的夫妇,新婚燕尔,他们当然是要去度蜜月的,这也是梅萨顶着太阳躲在这里的原因。
梅萨并不是小偷,他没有入室行窃的打算,他只是想趁着这对夫妇不在家时,偷偷住在这栋房子里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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