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辰虽然爱运动,但很少有起这么早的,要不是最近盯上了一个经管学院的妞,他也不会大清早地爬起来跑到这田径场喝西北风。
这妞在学校里比较火热,追逐者众,所以要想泡到她一般的手段是行不通的,得另辟蹊径才行。
在付出了不菲的代价之后,丁辰买通了这妞的室友,知道这妞有晨跑的习惯,于是立刻就有了对策。
要想套近乎,最好的办法就是有共同的爱好。
那就跑呗!
无非是少睡点懒觉罢了。
常言道:“舍不得孩子,套不着狼!”
既然想泡人家,这点代价还是要出的。
所以,他一大早就来到了田径场。
可一连几天了,他毫无进展,别说说句话了,人家连看都懒得看自己一眼!
如果今天还这样的话,岂不是白白浪费大好时光?那他起那么早,都干嘛来了?如今时间差不多了,美妞马上就要出现了,必须想点办法才行!
苦思中的丁辰突然看到了金元宝,顿时就有了主意——真尼玛运气啊!老子正愁着呢,这吊丝倒是送上门来了,真是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啊!要是不好好利用,岂不是辜负了老天爷的美意?
小子,算你运气好!要搁平常,老子都懒得看你一眼,能成为老子的垫脚石,那是你的荣幸啊!
当然了,这话也只能在心里说说,否则那智商真是感人啊!
于是,丁辰笑了笑,道:“宝哥这是贵人多往事啊!我是丁辰,二班的。”
丁辰?二班的?他这么一说,金元宝倒是想起来了,难怪有些眼熟,同一个系的嘛,只要去上课,那难免不会遇到。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